伏羲文化是指有关伏羲的文献记载、传说故事、考古发现、历史遗迹、建筑雕塑、文学艺术、民情风俗、科学研究等一切人文现象的总和。现就伏羲文化源头的几个问题说说我自己的几点认识。
一、伏羲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
伏羲这个文化符号,无论是指某个时代的人,还是指某个群体或个体,都是指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根据史籍记载,这样认识问题当是靠得住的。如:
《周易·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
《管子·轻重戊》:“自理国虙戏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
《庄子·缮性》:“逮德下衰,及燧人、伏羲始为天下,是故顺而不一。”
《战国策·赵策二》:“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
相关文献还给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排了序。一般认为伏羲紧随燧人氏,而先于神农和黄帝。如:
《庄子·缮性》:“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澹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神鬼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无所用之。此之为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常自然……及燧人、伏戏始为天下,是故顺而不一。德又下衰,及神农、黄帝始为天下,是故安而不顺。”
《史记·补三皇本纪》:“太昊庖牺氏,代燧人氏继天而王。”
《周易·系辞下》载:“包牺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
《尚书·序》说:“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
人们常说伏羲位居“三皇之首、五帝之先”。那么,这种说法有无根据,什么是“三皇”,什么是“五帝”呢?
“三皇五帝”之号由来已久。《周礼·春官宗伯》就载:“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
关于三皇,历史上的说法很多。据《辞典》统计,共有七种:一说为天皇、地皇、泰皇;二说为天皇、地皇、人皇。这两种说法可合二为一,因为“泰皇”、“人皇”是一回事。《史记索隐》就有注说:“泰皇当人皇也。”如果说这两种说法尚未明确提到伏羲,那么另外五种说法则都包括了伏羲和神农;而三皇中的另一皇则分别为燧人、女娲、祝融、共工、黄帝,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伏羲都排在首位。对三皇的排序,《世本》《帝王世纪》《尚书·序》是伏羲、神农、黄帝;《风俗通义》《史记·补三皇本纪》是伏羲、女娲、神农。《尚书大传·卷四》把伏羲排在紧随燧人之后而先于神农的第二位,并对“三皇”的内涵作了解释:“燧人为燧皇,伏羲为羲皇,神农为农皇也。”又说:“燧人以火纪。火,太阳也。阳尊故托燧皇于天。伏羲以人纪,故托羲皇于人。神农以地纪,悉地力种谷疏,故托农皇于地。”“三皇”的提法,把世界分为天、地、人三个范畴,符合古代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易经·说卦》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按照《尚书大传·卷四》的说法,伏羲以促进人类繁衍而著称于世,其功德是属于人的范畴的。
关于五帝,历史上也有很多说法。据《辞典》统计,共有五种:一说为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二说为青帝、赤帝、黄帝、白帝、黑帝;三说为太皞(伏羲)、炎帝(神农)、黄帝、少皞、颛顼;四说为少昊(皞)、颛顼、高辛(帝喾)、唐尧、虞舜;五说为伏羲、神农、黄帝、尧、舜。在这五种说法中,有两种都提到了伏羲。而且,凡提到伏羲的,都是将其排在最前边的。
由此可见,称伏羲为“三皇之首、五帝之先”是有文字根据的。
什么是“皇”,什么是“帝”,这二者有何区别呢?
在远古时代的中国,“皇”是一种尊号。《白虎通义·卷一》云:“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烦一夫扰一士以劳天下,不为皇也。不扰匹夫匹妇故为皇。故黄金弃于山,珠玉捐于渊。岩居穴处,衣皮毛,饮泉液,吮露英,虚无寥廓,与天地通灵也。”就是说,号称为皇的人,是有辉煌发明业绩的人;人人都离不开其发明创造。而皇所处的时代,是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也没私有财产,不需黄金珠玉,与天地浑然一体的原始社会。
“帝”的本意,是指从微妙之处辨别是非真伪。《说文解字》说:“帝者,谛也。王天下之号也。”又解:“谛,审也。”就是说,听其言应审其是非、追求真理,具有号召天下之威力。“帝”,是部落联盟首领,管理诸部落的公共事务,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
“皇”与“帝”的根本区别在于,“皇”不具备统治权力,而“帝”已具备统治权力;“皇”尚处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氏族和游群构成的原始社会早期,而“帝”已到了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由部落和部落联盟构成的原始社会晚期。
作为三皇之首、五帝之先的伏羲,当处在原始社会。人们之所以说他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其源就在于此。
二、伏羲名号的同音异写和异释
伏羲名号的同音异写,说明伏羲原是没有文字记载而只有神话传说时期的人。
伏羲名号的同音异写,主要出现在西汉以前的文献里。如伏羲又被写作:
伏戏(《荀子·成相篇》);
伏牺(《太平御览》引《诗含神雾》);
伏希(《路史·后记》二注引《风俗通》);
虙羲(《管子·封禅》);
虙牺(《帝王世纪》);
虙戏(《管子·轻重戊》);
包牺(《易·系辞》);
庖牺(《帝王世纪》);
庖羲氏(《世本》);
炮牺(《汉书·律历志》);
宓羲(《尸子·君治》);
宓牺(《拾遗记·春皇庖牺》)
……
这些都是同音异写所致。自《尚书大传》写为“伏羲”之后,就多写为“伏羲”了。这些名号在早期文献中只是记音而没有释义,这正是伏羲名号的本来面貌或原汁原味,说明伏羲原本是没有文字记载而只有神话传说时期的人。
伏羲名号的同音异释,说明后人按照自己的文化氛围解释或再造了伏羲。而再造了的伏羲,身上好像蒙上了一层层迷雾,遮着了本来面目,失去了原来的样子;使人越来越难辨认本来的伏羲,真可谓此伏羲已非彼伏羲。
如果说伏羲名号的同音异写主要出现在西汉以前的文献里,那么,伏羲名号的同音异释,则是自东汉之后出现的。如:
东汉班固《白虎通义·号篇》:
谓之伏羲者何?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覆前而不能覆后,卧之詓詓,起之吁吁,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苇。于是伏羲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画八卦以治下,治下伏而化之,故谓之伏羲也。
《汉书·律历志》:
作罔罟,以田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炮牺氏。颜师古曰:炮,与庖同也。
汉应劭《风俗通义·皇霸》引《礼·含文嘉》:
伏者,别也,变也;戏者,献也,法也。伏羲始别八卦,以变化天下,天下法则,咸伏贡献,故曰伏羲也。
晋皇甫谧《帝王世纪》:
取牺牲以充庖厨,以食天下,故号曰庖牺氏,是为牺皇。后世音谬,故谓之伏羲,或谓之虙牺,一号雄皇氏。
晋王嘉《拾遗记·春皇庖牺》:
庖者,包也,言包含万象,以牺牲登荐于百神。民服其圣,故曰庖牺,亦谓伏羲。变混沌之质.文宓其教,故曰宓牺。
唐司马贞《史记·补三皇本纪》:
太皞伏羲氏……结网罟以教佃渔,故曰宓牺氏;养牺牲以充庖厨,故曰庖牺。
上述古人采用文字训诂或事迹附会的方法对伏羲的名号作了种种不同的解释。从中可知伏羲名号主要有三个含义:一是画八卦以治下;二是结网罟以佃以渔;三是养牺牲以充庖厨。这三个含义源自《周易·系辞下》的这段文字: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自闻一多《伏羲考》面世后,伏羲名号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解释。例如:
闻一多认为,“伏羲”就是“匏瓠”,也就是葫芦;女娲就是“匏瓜”,其意也是葫芦,因此伏羲和女娲是“一对葫芦精”(《闻一多全集·伏羲考》,上海书店据开明书店年本影印)。
何新认为,“伏”与“包”都是“溥”字的同音通假字,“溥”的意思是“伟大”。“羲”即“羲俄”。所谓伏羲或包羲,其实就是“伟大的羲”,也就是在先秦典籍中赫赫有名的太阳神“羲和”(何新:《诸神的起源——中国远古神话与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年版)。
武文认为,无论伏羲的姓还是名,都与人类自身的生产内容有联系。“作为姓,‘风’是对伏羲生殖教化之属性的基本形式的概括;而作为名,伏羲又是对‘风’生殖教化之属性的具体内容的描述。这两方面的结合就构成了风伏羲化生天下的原始母体。”“无论是伏羲的姓、名、号,还是他与女娲的交尾像,都包含着一个共同的主题趋向——生殖。”(武文:《西北民族研究·伏羲——原始生殖祖神》,年第1期)
张先堂认为,“伏”的本义是人带着犬趴在地上等待,引申为降伏、屈服之义。“牺”义为纯色动物,泛指动物。“伏牺”,既有捕猎动物之意,又有降伏、驯服动物之意。“炮”的本义为烧烤;“庖”作动词义为治厨。故“炮牺”、“庖牺”均为烧烤动物为食物之意。“从训诂学来看,伏羲氏之得名及其含义,既与其发明创造用网捕猎并驯养动物相关,也与在这种发明创造的基础上善于烧制动物作为食物有关。”(张先堂:《伏羲文化·论伏羲神话传说的历史文化内涵及其与天水地区的关系》,中国社会出版社,年5月版)
范三畏认为,伏羲的音义为白虎,“是其父系出于白虎图腾部落”(范三畏:《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太昊伏羲氏源流考辨》,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1期)。
张潮认为,“伏羲的本义应是主管或掌管祭祀事务。”“庖牺的本义还是应与祭祀有关。”(张潮:《人文杂志·黄帝、伏羲、后稷同族考》,年第1期)
刘雁翔认为,“伏羲的原始含义就是混沌。”(刘雁翔:《伏羲文化论丛·伏羲名号及其风姓解析》,甘肃人民出版社,年8月第一版)
按理说,要揭示伏羲名号的含义,伏羲名号除了作为名号外,本身必须有其含义;反之,如果伏羲的名号本来就没有含义,后人即使再努力,也不可能真正揭示出其含义。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尚未有证据证明伏羲名号原来除了作为名号外,本身还有什么含义。也许伏羲名号除了具有名号功能外,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含义。
刘文英就是持这种说法的学者之一。他说:
伏羲的名号,古代没有固定的写法。或作伏戏、庖牺、宓羲、虙羲等,都是同一语音的记录。据《庄子·胠箧》,伏羲氏及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之世,“民绳而用之”,尚无文字。那么,伏羲的名号就只能记音。
也就是说,伏羲的名号只是记音而没含义。到目前为止,与刘文英持同样说法的人虽然不多,但这种说法却值得重视。
可见,伏羲名号在被文字录制下来之前,就已以口头的形式流传了;在口头流传中,最为重要的是发音,而不是含义。譬如,当人们用发声语言提到某人名号时,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去追究其含义;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听到该名号时,将它与特定的人联系在一起。
由此可推:伏羲名号最初很可能只表现为两个音节——“Fu—Xi”,这两个音节当时虽然除了名号功能,可能还有含义。然而当人们听到这两个音节时,首先所想到的是某个人,而不是它的含义。久而久之,即使这两个音节原来确有含义,也已经不为人所知或不为人所记了。
这种推测如果成立,那就由此及彼,可想而知:当伏羲名号处于口头流传阶段时,不知道或记不得伏羲名号的含义并不妨碍把伏羲名号与伏羲其人联系在一起;而到了文字记载阶段,人们想将伏羲之事用文字记录下来时,不知道该用哪些字来表示,记录者只好根据自己的理解、想象,甚至是随意造字或选字来表示;由于记录工作是由事先没有任何沟通和约定俗成的多个人分别完成的,这就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选择,伏羲的名号始见于文字记载便出现多种写法,其原因也许就在于此。
如果上述推测能够成立,那就意味着,伏羲名号只是对“Fu—Xi”的文字录音;无论采用文字训诂还是附会事迹的方法解释其含义,都难以反映历史的真实。这样解释,与其说解释了伏羲名号的含义,不如说表达了解释者对伏羲名号的认识。这些认识,一方面是由于解释者按照自己的文化氛围所为,因此未必符合伏羲名号的本来含义;另一方面,是由于神话传说的继承性(文字记载出现之时并非神话传说消亡之日),后人对伏羲名号的解释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也许能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历史的真实。破除“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这样来说伏羲名号,有可能是说得通的。
三、伏羲氏的主要贡献或业绩
这里说的伏羲氏的主要业绩,是根据史籍记载归纳出来的。这些业绩虽然不一定都是某个时代的人、某个群体或个体的专利,但却归功于以伏羲为代表的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既然伏羲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那么,把这些业绩也可以都说成是伏羲的。这些业绩主要是:
1.画八卦,造书契。《易·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伏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探颐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凶吉,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于蓍龟。”《史记·太史公自序》:“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太平御览》卷九引《王子年拾遗记》:“坐于方坛之上,听八方之气,乃画八卦。”《礼纬·含文嘉》:“伏羲德洽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河图、洛书。乃则象而作易,始画八卦。”《尚书·序》:“古者伏羲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命朱襄为飞龙氏,造书契。书制有六:一曰象形,二曰假借,三曰指事,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谐声。使天下义理必归文字,文字必归六书,以同文而代结绳之政。”《帝王世纪》:伏羲“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史通·内篇·书志第八》:“伏羲已降,文籍始备;逮于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
2.结网罟,兴渔猎。《尸子·君治》:“伏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周易·系辞下》:“(伏羲)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抱朴子》:“太昊师蜘蛛而结网。”《太平御览》卷八百三十四引《古史考》:“庖羲作卦观象而作网。”
3.养牺牲,充庖厨。《礼记·月令》:“执伏牺牲。”《路史·后记》:“豢养牺牲,伏牛乘马。”《史纲评要》:“养六畜,以充庖厨。”《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皇王世纪》:“取牺牲以充庖厨。”《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河图》:“伏牺禅于伯牛,钻木作火。”
4.创甲历,定节气。《管子·轻重戊》:“虙戏作造六甲,以通阴阳,作九九之数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纲鉴易知录》:伏羲“命昊英,作甲历,定四时”,“起于甲寅,支干相配为十二辰,六甲而天道周矣。岁以是纪而年不乱,月以是纪而时不易,昼夜以是纪而人知度,东西南北以是纪而方不惑”。《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春秋内事》:“伏牺氏以木德王天下。天下之人未有室宅,未有水火之和,于是乃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始画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阴阳之数,推列三光,建分八节,以爻应气,凡二十四气,消息祸福,以制吉凶。”《周髀算经》卷上之一:“古者包牺立周天历度。”卷下之三:“古者包牺、神农制作为历,度元之始。”《通历》:“太昊始有甲历。”《古微书》卷二十一引董巴:“昔伏羲始造八卦,作三画以象二十四气。”
5.建房庐,始定居。《拾遗记》:“庖牺……去巢穴之居。”《纲鉴易知录》:太昊伏羲氏命“大庭为居龙氏,治屋庐”。
6.正姓氏,制嫁娶。《帝王世纪》:“庖牺氏,风姓也。”《竹书纪年》:伏羲“以木德王,为风姓”。《史纲评要》:“上古男女无别,帝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正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世本·作篇》:“伏羲制以俪皮嫁娶之礼。”闻一多在《伏羲考》中说,伏羲氏的婚姻是“兄妹配偶”,即按辈分通婚。时至今日,中国许多地方都流行着伏羲兄妹制婚姻的传说。其基本说法是:远古时代,洪水泛滥,淹死众人,只剩下伏羲、女娲二人。为挽救人类,他们经过燃草堆、滚磨石、穿针线、甩簸箕等占婚仪式,知兄妹结婚符合神意。后生怪胎,将其砍碎,撒向四方,百姓千家即有之。
7.尝百药,制九针。《帝王世纪》:“伏牺画卦,所理六气、六府、五藏、五行、阴阳、四时、水火升降,得以有象;百病之理,得以有类。乃尝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焉。”元代,天下州郡尊伏羲为药王之首祭之。直至清时,太医院仍以伏羲、神农、黄帝为医祖敬之。河南南阳医圣张仲景祠里的历代百位名医石刻,就把伏羲排在首位。
8.创乐器,作乐曲。《楚辞·大招》:“伏戏《驾辩》,楚《劳商》只。”王逸注:“伏戏,古王者也,始作瑟。《驾辩》、《劳商》,皆曲名也。言伏戏氏作瑟,造《驾辩》之曲,楚人因之作《劳商》之歌,皆要妙之音,可乐听也。或曰:《伏戏》、《驾辩》,皆要妙歌曲也。劳,绞也。以楚声绞商音,为之清激也。”《礼记·曲礼》:伏羲“作琴瑟以为乐。”《孝经·援神契》:“伏羲乐名扶来,亦曰立本。”《周礼·大司乐》疏:“伏羲之乐曰立基。”《世本·作篇》:“伏牺作琴。”“庖牺氏作瑟。”《通鉴前编·音释》引《世本》:“伏羲氏削桐为琴,面圆法天,底平象地,龙池八寸通八风,凤池四寸象四时,五弦象五行,长七尺二寸。”《太平御览》卷五百七十七引《尔雅》:“大琴曰离,二十弦。或传此是伏羲所制。”卷五百七十七引《琴操》:“伏羲作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通典》引《世本》:“庖牺瑟五十弦,后黄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帝王世纪》:庖牺氏“作瑟三十六弦,长八尺一寸”。《太平御览》卷第五百八十一引《通礼义纂》:“伏牺作箫,十六管。”《史纲评要》:“作荒乐,歌扶徕,颂网罟,以正天下之人,命曰立基;斫桐为琴,绳为弦,命之曰离徽,以修身养性,反其天真,而乐音自是兴焉!”当时的乐器埙一直流传至今。
9.造干戈,饰武功。《拾遗记》:“伏羲造干戈以饰武,此干戈之始也。”《太白阴经》:“木兵始于伏羲。”
10.以龙纪官,分理海内。《易纬》、《孝经纬》、《拾遗记》、《史纲评要》、《三皇本纪》、《纲鉴易知录》等都说伏羲“以龙纪官”。《竹书纪年·太昊庖牺氏》:“太昊伏羲氏,风姓之祖也,有龙瑞,故以龙命官。”“命朱襄为飞龙氏,造书契;昊英为潜龙氏,造甲历;大庭氏为居龙氏,造屋庐;混沌为降龙氏,驱民害;阴康为土龙氏,治田里;栗陆为水龙氏,繁滋草木,疏导泉流。”立五官,“以春官为青龙氏,夏官为赤龙氏,秋官为白龙氏,冬官为黑龙氏,中官为黄龙氏,是谓龙师而龙名”。“太昊立九相,共工为上相,柏皇为下相。朱襄、昊英常居左右,栗陆居北,赫胥居南,昆连居西,葛天居东,阴康居下。”“太昊六佐,金提主化俗,鸟明主建福,视默主灾恶,纪通为中职,仲起为海陆,阳侯为江湖,分理宇内,而政化大治。”“九州之牧,各通其人,群居于外。”“伏羲始定四海之广,作八卦,分九州。”《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易·坤灵图》:“宓牺时立元,部民易理。”自伏羲起,历代帝王无不以龙自诩,华夏儿女都把自己说成龙的传人。
四、伏羲出生的地理区域
在先秦文献中没见对伏羲出生的地理区域有明确记载,直到汉代才发现几种说法:
一说生于成纪。《路史·后记一》罗萍注引《遁甲开山图》:“伏牺生成纪,徙治陈仓。”
二说生于仇夷山。《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遁甲开山图》:“仇夷山,四绝孤立,太昊之治,伏牺生处。”
三说生于雷泽。《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诗·含神雾》:“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伏牺。”《潜夫论·五德志》:“大人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伏羲。”
此外,既然伏羲之母为华胥,那么伏羲的出生地应为华胥所居之地。
那么,伏羲的出生地究竟在哪儿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对上述相关说法一一进行剖析:
成纪的所在地,有的学者,如李永先认为,最初的成纪在泰山一带,而“甘肃以成纪为地名的地方,乃是伏羲后裔移居地,他们在新居住的地方祭祀祖先,以后年久便误为祖先出生地”(《江海学刊·也谈伏羲氏的地域和族系》年第4期)。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古时成纪包括的地区相当大,现在甘肃的天水市(主要指秦州区和秦安、甘谷、清水县)和静宁、通渭等县都属成纪。所谓伏羲生成纪,其实就是说伏羲生于今甘肃东南部的以天水为中心的一个较大的地理区域。
仇夷山即仇池山,坐落于今甘肃西和县境内,距离成纪只有多公里。可能正因为如此,在伏羲生于成纪的说法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伏羲生于仇池的说法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而从资料的原始性上看,这种说法与伏羲生于成纪的说法有着同等价值。不过这种忽视没有造成太大问题——无论仇池山或者是成纪,都在今甘肃东南部地区这个较大的地理区域内。
雷泽,最初人们以为就是《尚书·禹贡》中的雷夏泽,即今山东省菏泽县东北。但是后来众多学者不认同这种说法,于是又有多种解释:雷泽即震泽,就是今天的太湖;雷泽即蒲泽,在今山西永济市一带;雷泽不是一个专有名词,而是“雷神所居的水泽”一语的简化,是一个并不确定之地(柯杨:《伏羲文化·论伏羲神话传说的文化史意义》,中国社会出版社年5月版);雷泽就是今日尚存的甘肃省庄浪县之朝那湫(范三畏:《旷古逸史——陇右神话与古史传说》,甘肃教育出版社年7月第1版)。若最后一种解释成立,则伏羲的出生地依然在今甘肃东南部地区。华胥的居住地,《列子·黄帝篇》载:“华胥氏之国,在弇州之西,台州之北。不知斯(距)齐国几千万里,盖非舟车足力之所及,神游而已。”《淮南子·地形训》则云:“正西弇州与并土。”“西北台州曰肥土。”将上述相关说法结合起来,有人认为,弇州、台州当在中原地区之西北。这种解释虽然没有明确说伏羲生于今甘肃东部地区,但与这种说法并不矛盾。
总而言之,对伏羲的出生地,相关文献资料最支持的说法是在今甘肃东南部地区,即天水及其周边较大的一片地理区域。这里地处黄河上游、渭水流域,是中国古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其中多处原始村落遗址(特别是大地湾遗址)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是以伏羲为代表的中国先民重要的活动场地。年笔者和同事王玉祥去河北省新乐市(该市有伏羲台)和河南省淮阳县(该县有太昊伏羲陵)考察时,两地学者(如新乐市的相振稳、淮阳县的杨复竣)都认同伏羲生于成纪,成纪在甘肃,甘肃是伏羲生地的观点。因为至今尚未发现与此不同的其他记载,所以目前可认定甘肃东南部地区是伏羲的出生地。至于究竟是仇池还是成纪,则可不必深究细问。因为,伏羲是神话传说人物,当时的地域概念与今天的地域概念不是一回事儿;再说,由于缺乏可靠的文献资料(中国的文献虽然到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很多,但直到西汉中期《淮南子》问世之时,都未见提到伏羲的出生地)和考古依据,目前也不可能准确无误地搞清楚伏羲的出生地。
伏羲的出生地是伏羲神话研究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六十多年前芮逸夫撰《苗族的洪水故事与伏羲女娲的传说》,在谈及伏羲、女娲的族属问题时说:“究竟伏羲、女娲是汉族还是苗族?这个问题的肯定的答案,恐怕是永远不会有的。”这种说法耐人寻味。按理说,搞清伏羲、女娲的族属,比搞清伏羲的出生地相对容易一些。然而,芮逸夫已如此“悲观”,说明搞清后一问题的难度更大。因此,这里能说出伏羲出生地的大体方位已经相当不易,而如果硬要搞清原本就不可能搞清的问题,那就只能缘木求鱼,是不可能有结果的。
五、伏羲所处的历史时期
在先秦文献中,不仅没见伏羲出生地的明确记载,而且对伏羲所处历史时期也似乎只字未提。只是到谶纬之术盛行的汉代,随着纬书的大量出现,才出现有关伏羲所处时代的各种说法。根据这些说法,伏羲既被说成生活在几千年之前,又被说成生活在几万年之前,甚至被说成生活在几十万年乃至上百万年之前。这些“根据”相互间有太大的矛盾,显然是靠不住的。于是学者们另辟蹊径,通过伏羲出生方式及其业绩推出伏羲时代,又产生如下几种有代表性的说法:
一说,因为伏羲发明了网罟,且养牺牲以充庖厨,所以他应处在原始社会由渔猎时代向畜牧时代的过渡时期;
二说,因为伏羲是华胥在雷泽履大迹后诞生的,所以他应处在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
三说,因为伏羲改革了原始婚姻制度,所以他应处在人类社会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过渡时期;
四说,因为伏羲被冠以“皇”、“帝”、“王”的头衔,且“立九部,设六佐”,建立了国家机构,所以他应处在国家已经形成之后的奴隶社会时期。
对于伏羲所处的历史时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怎样说才合适呢?
在上述多种说法中,第四种说法显然不对。因为,伏羲“立九部,设六佐”,同他“以龙纪官,分理海内”一样,是其治理社会的一种方式,并不表明国家的形成和国家机构的建立;至于他被冠以“皇”、“帝”、“王”等头衔,是当时人们对他的尊号,恰恰表明他处在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公共权力的原始社会,这与阶级社会的“皇帝”或“帝王”不是一回事。对此,前文已经有过专门阐释,故不赘叙。
为了论述的方便,可将第二、三种说法联系起来说事。第二种说法的根据是,《山海经·海内东经》说:“雷泽有雷神,龙身而人头”;《帝王世纪》说:“母曰华胥,燧人之世,有巨人迹,出于雷泽,华胥以足履之,有娠生伏羲……蛇身人首”;《拾遗记》说:“有华胥之洲,神母游其上,有青虹绕神母,久而方灭,即觉有娠,历十二年而生庖牺。”第三种说法的根据是,《帝王世纪》:“庖牺氏,风姓也。”《竹书纪年》:伏羲“以木德王,为风姓”。《史纲评要》:“上古男女无别,帝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正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世本·作篇》:“伏羲制以俪皮嫁娶之礼。”对待传说时期的伏羲所处的历史时期,与其明确地判断,不如模糊地揣测。明确地判断本来就不明确的时代,很难判断得准。而模糊地揣测比明确地判断也许更易于接近真理。综合这两种说法的根据,可作如下分析:
从华胥神母履雷泽巨人之迹而生伏羲的资料看,华胥是伏羲之母,这没问题。问题是,“巨人迹”之“巨人”有迹无行,是指何人?最可能的是指雷神。而雷神却是来无影去无踪的,伏羲之父成了难解之谜。这种说法似乎很荒诞,但却折射出母系氏族社会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历史事实。由此可把伏羲所处的历史时期判定为母系氏族社会。如果伏羲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那他就应当随其母姓华胥。然而,他却改姓为风(参见《补史记·三皇本纪》),其长相“蛇身人首”,与“龙身而人头”的雷泽之雷神相同或相似。由此可见,伏羲不是华胥氏族,而是蛇系或龙系氏族,且认蛇或龙作父。从神母游华胥洲被青虹绕而生伏羲的说法中,也说明伏羲是由蛇系氏族男子与华胥氏族女子野合而生的,且属父系氏族社会的人;“绕神母,久而方灭”的“青虹”——蛇就是其父亲。
既说伏羲出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又说伏羲出生于父系氏族社会,这种说法显然是自相矛盾。然而,矛盾恰恰是统一的前提。把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联系在一起,从中可以把伏羲所处的历史时期判定为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
甘肃省天水市辖秦安县大地湾原始村落遗址正处在这个过渡时期。在其早期墓葬中,女性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墓穴容积较大、间隔距离较远、所处地势较高、陪葬品也较多),表明当时还处在母系氏族社会;而在其晚期地层中出土的一件残陶祖是男性生殖崇拜的证据,表明当时已经开始了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
大地湾遗址出土的文物遗存证明,上述第一种说法即伏羲应处在原始社会由渔猎时代向畜牧时代的过渡时期的说法比较可信。因为,大地湾遗址出土的文物遗存,在众多的彩陶动物花纹中,以鱼纹图案最盛;在数以万计的兽骨标本中,大量的是家畜及家禽遗骸;房屋建筑类型繁多,井然有序;室内灰坑窖穴数以百计,窖穴中藏有大量粟粒;在各种陶器上刻有记事符号,已发现十多种形状和花纹。这说明在当时,渔猎生产仍占主导地位,农业生产居于重要地位,畜牧业生产已有一席之地,创文字的活动已经开始。而伏羲教民结网捕鱼、狩猎驯畜、食以熟食以及画八卦、创文字的传说与这一时期恰好相吻。据科学验证,这一时期距今有—年的历史。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到人类社会由狩猎生产过渡到畜牧生产的意义时曾明确指出:“‘粗野的’战士和猎人,以其在家庭中次于妇女而占第二位为满足,但‘比较温和的’牧人,却依恃自己的财富挤上了首位,把妇女挤到了第二位。”大地湾遗址出土的家畜家禽遗骸,正是大地湾先民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一个重要标志。
《光明日报》年12月11日报道新华社12月10日电讯:考古工作者最近在河南省濮阳市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墓葬中,首次发掘出蚌壳砌塑的龙、虎和器物。其中M45号墓内有龙虎陪葬的一男人遗骸。经C14测定,该墓主及蚌塑龙虎等距今约有±年的历史。这些出土文物与伏羲所处的历史时期完全相吻。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先后于年、年在濮阳聚会。与会的美国学者应鼎成和台湾学者薛清泉也认为,大约距今6年左右乃至以前存在一个伏羲时代,历时16个世纪,延续0多年;若以濮阳M45墓主为中间一位伏羲来计算,前后各约多年,中华文明可追溯至年之前,超过印度、巴比伦,能同埃及媲美。
六、伏羲与女娲的关系
伏羲与女娲的关系众说纷纭,主要是:
其一,女娲先于伏羲。从早期文献记载中,看不出伏羲与女娲之间有直接关系。伏羲的业绩里,没见女娲的作为。女娲的贡献里,也不见伏羲的影子。从传世文献上看,女娲最显著的贡献是补天治水和抟土造人。
《淮南子·览冥训》云: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淼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
《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通》云: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絙于泥中,举以为人。
《风俗通》又云:
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
这种说法虽然离奇,但却反映出母系氏族社会女性比男性更有作为和当时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客观现实,说明了当时社会实行的是杂居群婚制。如果说伏羲与女娲之间有什么关系,那就是补天治水和抟土造人的女娲,远远早于伏羲,其所折射的是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
其二,伏羲与女娲为兄妹。
《路史·後纪二》注引《风俗通》载:
女娲,伏希之妹。
《中华古今注》也说:
女娲,伏羲之妹。
《通志》卷一三《皇纪第一》引《春秋世谱》称:
华胥氏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
对于这种说法,闻一多持肯定态度,他在《伏羲考》中认为这是“较早而又确能代表传说真相的一说”(《闻一多全集》第一卷,上海书店据开明书店年本影印)。
这里说的女娲与“抟黄土作人”的女娲显然是两个人。这种说法说明当时社会已经开始了辈的区分,从而为人类社会由杂居群婚制向按辈通婚制的过渡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其三,说伏羲与女娲为夫妇。年在湖南长沙东郊子弹库王家祖屋山发掘出一座楚墓。其帛书创世神话现藏美国大都会博物馆。经学者们研究鉴定,楚帛书甲篇释文大意为:“在天地尚未形成世界处于混沌状态之时,先有伏羲、女娲二神结为夫妇,生了四子。这四子后来成为代表四时的四神。四神开辟天地,这是他们懂得阴阳参化法则的缘故。”伏羲、女娲的结合不仅表现了生殖文化、生育之神,而且反映出创世文化的孑遗。
《唐书·乐志》记唐享太庙乐章《钧天舞》载:
合位娲后,同称伏羲。
卢仝《与马异结交诗》称:
女娲本是伏羲妇。
汉代以后的石画、绢画、帛画中,发现许多人首蛇身交尾像。笔者年到河南南阳汉画馆参观时,该馆馆长曹新洲告诉我们,研究者普遍认为,这些人首蛇身交尾像画的就是伏羲和女娲,反映了伏羲与女娲的夫妇关系。
其四,说伏羲与女娲为兄妹夫妻。据有的学者考证,在敦煌遗书中,有4件题为《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的残卷。其中既讲到“洪水荡除,万人死尽”,又讲到伏羲、女娲“兄妹二人,依龙上天,得存其命”之后,恐人种灭绝,在神的指点下,经过占婚结为夫妻。在这4件残卷中,编号P.的一件较为完整。此卷抄录于五代十国时期的后汉乾祐三年(年),郭锋认为“可能是晋隋间的作品”(《敦煌写本·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成书年代诸问题》,《敦煌学辑刊》年1、2期合刊)。兰州大学柯杨据此推论:“以往,学者们普遍认为,我国伏羲、女娲兄妹配偶型洪水神话最早的文字记载当属唐代李冗的《独异志》,而敦煌遗书中这些记载的发现,则将其著录时间追溯到了六朝时期,大约提前了四百年左右。”(柯扬:《伏羲文化论丛·敦煌遗书中有关伏羲神话的记载与甘肃民间活态伏羲神话之比较》)
唐代李冗的《独异志》载:
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兄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
这种说法揭示了史实,正如闻一多撰《伏羲考》所说:
“兄妹配偶”是伏羲女娲传说的最基本的轮廓,而这轮廓在文献中早被拆毁,它的复原是靠新兴的考古学,尤其是人类学的努力才得完成的。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也认为:
庖牺氏与女娲氏,或说是兄妹,或说是夫妇;如果不是当做两个真实的人,而是当做人类婚姻制的某一发展阶段来看,兄弟姊妹间通婚的血缘家族,在原始人中间是存在过的。
按辈通婚制与杂居群婚制相比,是人类婚姻制的一大进步。而作为兄妹关系的伏羲与女娲又羞为夫妻,则是人类婚姻制的更大进步。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的那样:
如果说家庭组织上的第一个进步在于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的性关系,那么,第二个进步就在于对于姊妹和兄弟也排除了这种关系。
与这种原始婚姻制过渡相适应的是,男子加强了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提高了社会地位;致使母系氏族社会逐步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这是伏羲被誉为“人文始祖”的重要原因。
(作者:郑本法(甘肃)系甘肃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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