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科科要推荐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和文化创意项目呢?
因为按照往年情况,这两个项目均在春节前发布申报通知,且部分企业可能同时满足这两个项目的申报条件。科科在此推荐,希望协助有计划申报的企业早做准备。
一、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服务业项目”)归属于上海市发改委,重点支持金融服务、航运物流、现代商贸、信息服务、旅游会展等支柱服务业,科技服务、设计产业、电子商务、数字出版、节能环保等新兴服务业及教育与培训、医疗保健、体育产业、家庭服务等社会服务业项目(通常互联网+、信息化+、制造业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即符合重点支持领域)。
1、申报条件
(1)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的重点支持领域:
体现创新发展——信息服务领域或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在服务业新兴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四新”+信息技术);
体现转型发展——制造业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项目;
体现集聚发展——必须是公益性、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必须面向服务业集聚区,需提供服务集聚区的认定证明及区出具的该项目为服务业集聚区服务的证明;
体现改革突破——本市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县与试点主要任务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项目(试点区只有10个)。
(2)产业类、平台类项目所申报的项目总投资额一般不低于万元(在建或年内开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规划类项目规划合同金额不低于万。
(3)项目通常需在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县发改委(或经信委)备案。
(4)企业自筹资金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2、支持方式和额度
类型
无偿资助
贷款贴息
重点支持
≤项目总投资额的20%,最高万
≤万元,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一般支持
≤15%,最高万
≤万元,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区配套方式:原则上按市级扶持资金1:1配套(崇明、金山、奉贤承诺以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配套)。
3、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周期:必须是在建或申报前一年上半年开工的项目,周期一般在2年内完成建设。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但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2)项目申请表中数据前后一致,规模目标合理,软硬件结合,有相应的服务器、软件,未来2年能实现的目标。
(3)不予受理的项目:服务业项目支持过的项目单位,以及上次支持项目没有验收或验收结论为一般的,再次申报的项目;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上年度净资产为负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1、申报原则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文创资金”)聚焦各类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问题。支持范围涉及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等重点领域。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传播能力,共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2、支持范围
年文创资金申报分为“项目申报”和“研究课题申报”,本文只涉及“项目申报”
文创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创意设计、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四个方向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强化导向管理,全面提质增效。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提升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支持国际文化大都市、“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一批以要素市场为核心的大平台建设。支持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产业化服务、投融资服务、众创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项目;支持建立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众创空间。
(2)支持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以文化、创意、设计、品牌为引领,创新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行业的融合,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催生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企业和专业文化创意机构的创新能力;支持媒体业创新发展;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应用,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在科技研发项目上的投入;对重点领域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项目,以及国家级企业设计中心、本市设计创新示范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与专业文化创意机构对接。
(3)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支持上海文化创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支持利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机遇创新实践的相关项目。对国家及本市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4)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和外溢发展。对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发展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促进产城融合,实现外溢效应。
(5)支持文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文化创意类培训,加快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
(6)支持文化创意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推动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和品质提升型消费等六大领域消费的项目。
(7)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项目。
3、支持方式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市区合计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
4、注意事项
(1)市文创资金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对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2)对于区级资金1:1配套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3)对于已获得风险投资、投贷联动、融资租赁等各种类别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注:政策常新,上述信息为年申报情况,项目具体申报信息以实际申报通知为准。
三、科科解说1、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及文创项目同属于上海市市级项目,同一项目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这两种专项资金支持;
2、两个项目经初步筛选后均需申报单位制作PPT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情况将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申报结果;
3、两个项目在注重项目本身质量的同时也注重申报单位的整体实力(包括销售、利润、纳税及自有资金等方面);
4、两个项目申报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激烈,计划申报的企业可早做规划,提高项目获批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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