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房山区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引导文创产业园区做大做强,根据《房山区支持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房山区文创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文创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年房山区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创项目。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的小微文创企业,被评为星级企业的给予资金扶持,被良乡高教园区管委会授予三星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授予四星的企业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授予五星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二)对高校教师及大学生(含毕业三年内未就业学生)创办企业实施的文创类项目予以资金扶持,扶持额度原则不超过60万元。 (三)对区各相关委办局对接帮扶的小微文创类企业,实施的文创类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所帮扶项目的初步审核,扶持额度原则不超过30万元。
序号项目分类1文化艺术1.文艺创作、表演及演出场所项目;2.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项目;3.群众文化服务项目;4.文化研究与文化社团服务项目;5.文化艺术代理服务项目。
2新闻出版1.新闻服务项目;2.书、报、刊出版发行项目;3.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项目;4.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项目。
3广播、电视、电影1.广播、电视服务项目;2.广播、电视传输项目;3.电影服务项目。
4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1.软件服务项目;2.网络服务项目;3.计算机服务项目。
5广告会展1.广告服务项目;2.会展服务项目。
6艺术品交易1.艺术品拍卖服务项目;2.工艺品销售项目。
7设计服务1.建筑设计项目;2.城市规划项目;3.其他专业设计项目。
8旅游、休闲娱乐1.旅游服务项目;2.休闲娱乐服务项目。
9其他辅助服务1.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项目;2.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项目;3.文化商务服务项目。
(四)为小微文创类企业提供工商、税务、财务、社保等代理服务、乡镇层级及以上培训及咨询(创业、法务、技术等)给予资金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房山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纳税;同一申报单位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且依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从事或部分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9大类生产或服务的企业; 3、申请项目补助支持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专项资金支持导向和重点,或者已列入市、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或重点工程等; (2)项目投资主体明确,已落实自筹资金; (3)项目为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至今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其形象进度和已完成投资均不低于30%; (4)申报材料字数不得超过1万字(不包含附件部分)。 (二)下列情形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1、同一项目的同一实施内容已享受房山区其他区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扶持的; 2、项目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 3、申报企业在年度内财务审核存在重大问题或受到税务、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4、申报企业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凡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资金的资格。 三、项目管理总体流程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征集公告的有关要求,向区文创办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详见四、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区文创办组织专家对资料审核、召开专家评审会。 (三)项目踏勘。区文创办组织专家对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初步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名单征求相关主管单位意见后,通过房山信息网、房山文化创意产业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四)审议支持方案和拨付资金。区文创办根据审核结果提出专项资金扶持方案并拨付支持资金。 (五)项目绩效。资金拨付后,由区文创办组织开展项目绩效检查工作。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申报单位应向区文创办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主要包括:(一)申报所需材料 1、《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小微文创星级企业情况表》(见附件一); 2、《年房山区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二); 3、《年房山区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见附件三); 4、项目自筹资金证明文件(未完工项目提供,包括企业银行对账单等能够证明企业资金实力的资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年度财务报表; 7、项目投资证明材料(与项目投资对应的图纸、概预算、设备报价函、合同、发票等)。 8、《年房山区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评审核表》(见附件四) 注:(1)申请星级企业资金扶持仅需填报附件一; (2)项目申报需提供材料2-7; (3)星级企业资金扶持与项目资金扶持不得同时申报。 (4)对接帮扶项目需提供材料2-8(二)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项目名称、申报范围、申报时间; 2、全部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使用胶订方式装订; 3、项目申报资料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每本关键页(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首页)均要加盖公章,每本材料加盖骑缝章; 4、申报文本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光盘一张,其中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发票等非word版材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69311- (二)联系人:成凯、刘洋、李明丽 (三)申报 (四)统一申报时间:9月22日-10月14日 (五)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含电子版),现阶段仅需提供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fsxwwc
. (六)本公告电子版下载:请 (七)区文创办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1、《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的小微文创星级企业情况表》(见附件一); 2、《年房山区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二); 3、《年房山区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见附件三);北京有没有专业看白癜风的医院北京治疗白癜风的最好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