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谋划和报送重点宣传文化项目的通知
今后几年,是党和国家大事要事喜事比较密集的时期。根据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和市委宣传部部署要求,请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年)、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年(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早策划、超前谋划一批理论、出版(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文学、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美术、书法、摄影和网络文艺等重大主题创作项目,以及重大活动(演出、展览、研讨会等),确保在各个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标志性献礼作品。谋划的项目要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直有关单位。
报送时间
各单位重点项目创作选题及重大活动(含字简介),请于年8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将从中遴选确立一批重点项目,向省、市委宣传部推荐一批,对入选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精心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