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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1]李胜利:《竞争文化·竞争宣导·反垄断执法——从美国反托拉斯法历史经验出发》,载《经济法论丛》年第1期。
[式2]李胜利.竞争文化·竞争宣导·反垄断执法——从美国反托拉斯法历史经验出发[J].经济法论丛,,1:61-72.
摘要:我国《反垄断法》实施7年多来取得不少成绩,但仍未达到社会公众预期。从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历史经验来看,其长期以来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竞争文化很好地促进了该法的实施。强有力的竞争文化有赖于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卓有成效的竞争宣导工作。作为缺乏自由竞争传统的国度,我国应通过包括严格执法、有效宣传等竞争宣导工作来培育良好的竞争文化,从而促进《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美国反托拉斯法、竞争文化、竞争宣导、反垄断法
目次
一、美国独一无二的竞争文化促进了联邦反托拉斯法的实施
二、美国强有力的竞争文化和执法工作有赖于有效的竞争宣导
三、从美国经验看中国的竞争宣导
举世瞩目的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已7年有余,期间取得了不少成绩,无论是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查处,乃至行政性垄断案件的处理,均有不少亮点,对于国内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也在很多领域不同程度地改变了企业的经营行为。然而公众仍感到不满,无论是许多跨国公司内外有别的消费者政策,还是大型国企对社会公众的傲慢之举,都让他们会问:我们的《反垄断法》在哪里?——毕竟反垄断法在国外被普遍视为“经济宪法”、“自由企业大宪章”,具有很高的权威和很强的威慑力,是约束垄断企业的有力武器——国内在这方面目前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对此,需要历史地看,从最早的美国反托拉斯法到后来的日本《独占禁止法》、德国《反限制竞争法》以及欧盟竞争法,其有效实施均需要一定的时间演变。这一时间演变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竞争宣导使竞争文化深入人心,让全社会普遍接受竞争法的观念和意识,从而形成了有利于反垄断法实施的社会环境,推动了反垄断法的落实;而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以及由此带来的积极效果,也进一步增强了竞争文化的影响力,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起完善的反垄断法体系、也是实施最为严厉的美国,其竞争文化、竞争宣导对于联邦反托拉斯法实施的经验可资借鉴。
一、美国独一无二的竞争文化促进了联邦反托拉斯法的实施
所谓竞争文化,概括地说就是关于市场竞争的一列思想观念、商业规则和法律制度的总称,[1]或者说是指社会公众和经济主体对于竞争规则的认知,[2]更为详细一些,是指企业、消费者和公共部门在特定的市场情况下的竞争行为习性,以及其习性、准则和价值观是如何受到竞争法律及其执行等因素的影响的。
丹麦有关政府机构的研究报告认为,竞争文化是丹麦现实经济生活中竞争强度的一项决定性因素。竞争文化受到法律(包括竞争法和管制法规)及其实施的影响,也受到某个市场中特定的生产和商业模式的影响,同时还受到市场参与者中持有的准则和价值观的影响。[3]竞争文化对于一国竞争政策的成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只有竞争文化广泛地存在于消费者、商业界、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之中,竞争法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例如对于垄断协议或者说卡特尔,只有社会广泛地认为卡特尔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它才会被普遍地追究乃至定罪。这在二十世纪60年代之前的欧洲大陆与美国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自年美国《谢尔曼法》实施以来,卡特尔就在美国被严厉禁止,社会公众对此也极为敏感;而同时期的欧洲国家,公众对各种卡特尔习以为常,甚至得到了国家的支持,认为是稳定经济、促进行业发展的工具,导致卡特尔组织四处开花,大行其道。
自从英国清教徒踏上新大陆以来,鉴于在英国本土受到的压迫,美国人就形成了对于自由的强烈偏好。在商业活动中也是如此。即使经过了罗斯福新政以及一战二战大规模国家干预之后,美国人一般而言究其传统,还是赞同自由放任政策,不希望政府干涉经济领域。与此同时美国社会也存在一种民粹主义的情绪,害怕大的东西和垄断。如何既能使政府对个人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干涉降到最低,同时又减轻美国人内心深处对于包括私人企业在内的大型势力的担忧,不能不说是一个两难选择。而反托拉斯法就顺理成章地肩负起这一重任。这也是为何尽管从其制定到现在,尽管经济学家们一直对其褒贬不一,但是政治人物却一边倒地表示对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信仰,并对反托拉斯法的保障作用大加赞赏的一个重要原因。
简言之,美国社会对于自由企业、自由竞争、自由经济存在着根深蒂固的信念,并对反托拉斯法作为“自由经济的宪法”、“自由企业大宪章”形成了强烈的信心,也许可以称之为信仰。正是这种信仰才造就了独特的美国的竞争文化:对于个人奋斗、自由竞争的向往和信赖,认为自由竞争能带来最好的结果,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均如是。这与世界上其他地区时常产生对自由竞争的怀疑、并进而产生对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深刻反省的主流社会思潮有显著不同——不管是发达较早的欧洲国家还是亚非拉地区,都是如此。长久以来,由于其自由主义传统,美国社会对自由竞争理念广为接受并深入人心,并对各种意图限制竞争的行为保持警惕,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如今美国在世界上广为推销的、独一无二的竞争文化。人们公认竞争仍是美国经济最典型的特征,美国也是世界上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典型代表,而社会各界对于竞争的普遍接受与信仰,则导致了联邦反托拉斯法的实施得到了社会较为普遍的支持。
二、美国强有力的竞争文化和执法工作有赖于有效的竞争宣导
联邦反托拉斯法在美国社会的崇高地位并非一天形成的,强有力的竞争文化在美国社会的深入影响也绝非自然而然得来的。除了美国人传统上崇尚自由、崇尚经过个人努力的成功外,竞争执法机构有效的竞争支持或者竞争宣导(CompetitionAdvocacy)[4]工作,也是维系联邦反托拉斯法在美国社会和美国国家政策核心地位的一大要素。
年国际竞争网络(theInternationalCompetitionNetwork,ICN)关于竞争宣导做了如下定义:是指竞争机构不是通过执法,而主要通过其与其他政府机构的协调以及提升公众对于竞争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