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为你读诗胜诉自媒体时代的文化传

StaroftheHerobyNicholasRoerich

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准则。

——康德

12月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针对原创“为你读诗”运营主体——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BeMyGuest),起诉被告首善(北京)音乐创意有限公司(后恶意更名为“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一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立即停止在其涉案手机软件名称上使用“为你读诗”字样

二、被告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为你读诗”字样

三、被告立即停止在其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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