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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有没有飞奔去影院“一睹为快”呢?刚上映的电影《八佰》票房就已突破30亿,让受到疫情冲击的影视行业“舒了一口气”。为了加大力度支持电影行业复工复产,税收政策也是重磅出击,今天,就来给大家梳理一下电影行业的税收政策!
01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出台电影行业优惠政策
年5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5号),通告明确了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相关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
《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提供电影放映服务的纳税人。
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电影行业企业年亏损结转期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企业。
对电影行业企业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
对所属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予以免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年第25号)发布之日(年5月13日)前,已征的按照25号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02
影视服务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年10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号文)明确了影视服务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内容:
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的境内单位和个人。
自年12月1日起,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将外购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出口的,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实行退(免)税办法的应税服务,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出口价格偏高的,有权按照核定的出口价格计算退(免)税;核定的出口价格低于外贸企业购进价格的,低于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转入成本。
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为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号)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提供有效出口凭证和收款凭证。
03
关于电影放映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7号)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
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
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内容来源:大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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