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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蘧常草书四言联
艺术需要通过审美形式来实现,艺术家的审美体验、经验、认识、情感必须借助相应的外在形式来展现。审美形式是艺术美不可或缺的构成因素。从物质层面说来,书法形式是书法审美的具体化。清理形式发展的理路,对于书法评价标准的建设具有关键作用,而书法形式在当代发展变化较快,亟待进行深入探讨。
一、书法现代转换与评价标准的新语境
中国文化艺术的现代转换,绘画一门尤其突出。有同样的形色描绘,中国绘画对西洋绘画观念更容易接收和化用。书法自身的独特性决定了很难找到可资借鉴的艺术形式:书法不直接模仿自然物象,点画组合成字形,与绘画语言很难有具体形式的直接交集,更多的是内在造型规律的一致。西方基本造型技巧不会对书法形式特征有直接的引导,而现代艺术理论到达中国、对书法发生影响需要一个过程。现代以来,有的画家(如潘天寿、陈树人等)对书法结构的夸张应用并非主流,书法传统中既有的审美形式因为拓片传承的限制逐渐失落,而传统审美根深蒂固,主张把字形当做某些涵义的附着,或者纯粹是一种经验图式,点画墨迹更在一种气质和气息的彰显。因为书法本身的实用意义,审美以干净整洁为第一位,中小学基础书写教育自不用说,高校美术学科中的书法课也只重视对绘画的基础作用和题跋需求,所以对书法形式主义的极致追求,得等到脱离了实用的艺术化、创作型的书写。
上世纪80年代,比赛性质的展览盛行,书法陈列以展厅为主,推动了书风的发展和形式主义趋向。“展厅效果”所要求的视觉张力、形式夸张、点画对比、空间开合,取代了书法点画内蕴的审美取向。传统形式的审美倦怠导致了书法评审重视形式的“新”,求新求变的创作导向在短时期内直接推出了多种流行风格,这与西方现代绘画的发展如出一辙,与形式主义美学理念异曲同工。
如何看待这一时期的书法形式化、“美术化”的审美发展?今天我们回顾这一风潮对当代的影响,并希望能够在传统的点画、结构、章法的理论之外,找到更加具有包容性的理论,为当代书法标准的重新构建做出更完善的阐释——这一新现象是回避不了的。西方形式主义美学的建构和理论发展或许能引导我们更加清晰、深入、透彻地认识这门古老艺术的发展空间,旁观者的印鉴也许更能映射出其本质。
二、形式主义审美与书法现代探索
审美形式有其自主性,在一个自在自为的世界中重建另一种法则,构筑新的人性化世界,折射出社会的异化状态以及自然与人的潜能。审美形式在艺术与现实间筑起屏障,抵挡技术理性的侵蚀,从而否定并超越了现实。这也是艺术进入现代阶段形式美学发展的内驱力。个体审美感知伴随着快乐,这种感受来自对作品审美形式的知觉,甚至只是对纯形式的直觉感受,与对象的材质、内容、目的都毫无关系。这与人的感性层面相关,艺术以形式存在,不需要范畴和理性的介入,对艺术家和观众皆是如此,尤其对于书法这样不以具体物象为对象的艺术门类而言。
现代艺术中的形式应用,若提炼成功,自然会应和到形式审美的规律。个体独特的形式采用,夸张的“这一个”,其实是某种形式规律的具体化和集中体现。书法进入现代审美转换,在当代产生了很多不同的审美形式。以“流行书风”为例,无论王镛碑派楷书的奇崛,李文岗、张羽翔帖派行草书的夸张布白,还是沃兴华的碑帖结合,都有着对结构的解构、变异、设计、重组,是典型的现代形式美感。他们笔下独特的造型突破古典书法结构,当然,是否能称为经典还有待时间检验。
就评价标准而言,因为不遵循现实的法则,艺术必须以其内部系统的尺度进行评判:审美形式是“美”之所托,是艺术自主自为的内在规定性,是艺术的真伪优劣的准绳,必然成为艺术自律性的重要准则。作为评价标准的审美形式,我们必须要注意到对其锤炼的两个方面:
一是陌生化,就是用另一角度来看世界。对于事物如此机械化认知时,必然造成感觉迟钝,感性不起作用,审美也不会发生——在形式主义美学家眼里,陌生化是艺术审美发生的重要前提。现当代章草重新兴起的内在缘由与此有涉:借助出土文献,王蘧常遍临秦汉简牍、布帛、砖石、瓦当文字等,运用碑派技法,使其陌生化;李一在继承中以晋代楷书化入,增加字形内的险绝错落,拉大章法中的布白,造成形式的陌生化效果。
艺术家运用扭曲、变形、反常、夸张等手法将对象改造为所谓“新视像”,审美形式变得丰富、复杂,感觉难度和时间长度都会增加,创造了多样的审美感受。如邱振中的形式探索,越过平面构成,从三维的建筑、雕塑等艺术形式中进行借鉴,形成了某些独特的空间效果,当这一运用再融汇到传统结构中时,必然出现新的审美内蕴。陌生化不仅仅是为了造成跌宕起伏、轻重缓急、开合对比的书法结构形态、章法布局,在创造和接受方面也成为重新审视书法、重新审视美的一种途径。同时,陌生化引导艺术家和接受者“学会看”世界,甚至教导人们用一种批判性的眼光去发现世界。艺术的魅力往往并不在于所表现的对象,而在于如何去理解、表现对象,体验对象的艺术构成,便是体验艺术本身。书法有着汉字这样抽象的表现对象,更是如此。
二是形式的专横。这可以理解为书法作品中的任何一个点画、一个字、一处章法的生成,都不能更换,即一笔不可移易。形式主义美学家必然是形式要求的完美主义者:形式上的无法更改,才可能接近完美的极致。对形式完美的要求便是对艺术元素内在系统自律性的要求,使得评价的标准转向了作品内部,以书法点画、结构形式的完善与否衡量作品是否完美。
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形式追求并不是完全不理会内容的要素,也不是要跳入“技巧为王”的狭窄井底。毕竟,同样的内容可以有不同字体、不同的形式表达,同样的材质、情性可以有不同的应用、抒发的方式,而这些作品必然存在真伪、优劣的程度区别,审美形式就成为非常关键的评价标准:书法形式是否完整、和谐地融入同一节奏、是否天衣无缝地成为一件作品;书法形式的自主性、自律性和独特性是否得以饱满地阐发。当然,“形式的专横”也要求陌生化的手段符合视觉审美的规律和书法内在的规定性,当代注重形式意味的作品是否把握了这一规律,值得商榷。
三、书法当代评价体系中的形式审美反思
因为马克思主义美学在中国的传播,黑格尔“形式—内容”的二分法理性分析一直影响比较大,易产生重内容轻形式的倾向,现代形式主义美学家探索有着艺术审美特质的理论,是非常有意义的。但他们强调美感经验、作品形式完整性,形式概念、技法的演变等,其作为最高层面的审美标准的合理性是需要值得追问的。贝尔的理论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自康定斯基、蒙德里安以来,形式主义更加纯粹,各种形式层出不穷,但与生活越来越远,愈加无法表达人类情感,程式化的问题和缺陷暴露。形式主义的小宇宙爆发完成之后,剩下的却是空洞和贫乏:仅把表现技巧当做艺术本体,艺术完全形式化,在这样的路上狂奔,最后必然只剩下难以直观感受的图式,从反对概念的理性思维,跳回了理性概念介入解释的老路。形式主义完胜之后,现代的绘画艺术走向了滑坡,当代艺术登场。若想探究一番书法艺术的评价标准,必然不能从书法行为、书法装置艺术中去寻找(“当代艺术”也不可能有具体的标准)。
因此,形式化进入书法的当代评价体系,除了注意到它的价值、意义、特性,还应该看到书法点画墨迹本身的内涵,注意其表达的自然和规范。运用陌生化的技巧唤起新的审美感受,但绝不是趋怪出奇,不可与无故夸张、胡画乱描等而视之。注重形式构成的新颖,也必须达到使这种夸张的视觉形式“透明性”。即是说,极端形式的追求、形式的张力伸展必须让观众感觉是自然的,无论这种观感是震撼、强迫、刺激式的,还是柔和、吸引、非强烈对比的。只有在长期探索和实验的基础上,才可能不突兀地彰显形式,或者说,作品中的特定形式是艺术家的风格选择、表达需要,在不得不用、需要如此运用方能表达作者的情感状态下采用,以实现形式和情感的融合。这既需要理性的思考,更需要感性经验的随机生成,直至将形式的运用与书法作品的整体风貌如盐入水般融汇。
李泽厚曾将贝尔的形式意味理解为一种人的心理形式,文化不断积淀的结果——社会的、理性的、历史的东西累积沉淀成个体的、感性的、直观的东西。这与贝尔对纯粹形式自身的知觉并不在一个层面,但在某种程度上十分契合书法形式的审美衡量。当代书法在评价理论的构建中,必须注意这一特点,辩证地探讨形式化审美的重要内容:一方面,书法形式本身具有的单纯“形式美”,如何提炼当代书法视觉化图式的经典性,需要相应的理论深化;另一方面,当代书法艺术的形式审美,必然符合人类生理、心理特点,具有普世价值,同时又有自身的民族、文化独特内涵,由此衍生出新的审美形式,对于书法创作、理论研究必是有益的推进。
李阳洪重庆师范大学教师、中央美术学院博士后
(本文原载《美术观察》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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