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光杆司令这家三板企业遭A股公司

来源:证券时报梦想嫁入豪门,却未料想被半路悔婚,不仅荣华富贵皆空,自身名誉也败退殆尽,落得债务缠身下场……这样一出狗血剧情,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一恒贞()身上上演,公司董事长黄飞雪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坦言,如今自己只剩“光杆司令”。“悔婚”风波重创三板公司公开资料上,成立于年的一恒贞,年挂牌新三板,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多个大中城市,连锁店/柜多家,设立有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中心以及钻石采购配送中心,四个区域运营管理机构等,公司年披露营收规模达2.45亿元。然而如今,仍在郑州市管城区一家属楼办公的公司董事长黄飞雪,不仅被多宗官司缠身,深陷高额债务,其经营多年的“一恒贞”品牌,也已完全退出市场,董事长成了“光杆司令”。“就是因为这场并购,本来好好专注自身经营的一恒贞,完全改变了发展轨迹。公司现在已经完全停摆,这几年都纠缠在官司里。”黄飞雪所述的并购,始于年,交易对方是A股上市公司金一文化()。年3月10日金一文化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1.5亿元认购一恒贞股定增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一恒贞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彼时金一文化表示,收购一恒贞是公司在新三板进行投资并购的首次尝试,为公司以后在该领域的并购合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一恒贞是资本市场上的小兵,能够有大企业愿意出资并购,当时肯定觉得事件美事,可谁知道,金一文化后面会出了资又反悔,导致公司资信情况完全损毁,最后资金链严重断裂。”金一文于化年10月26日正式公告终止参与一恒贞定向发行股票,公告也显示,金一文化已就股权收购终止事项向交易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但截至公告出具日,双方尚未就解除合同后续事项签署协议。此后,金一文化与一恒贞一直未就解除合同事项达成一致,不仅双方互诉至公堂,后又引发一恒贞流动资金短缺,引发多起诉讼而致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问题,最终一恒贞已无法正常使用流动资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财务运作停摆。年被“退婚”后,一恒贞财务数据每况愈下,年至年净利润分别亏损.63万元、.21万元、.71万元、.23万元,同时,公司年至年财报均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公司年5月1日发布的年审计报告中,年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称,一恒贞资金链断裂导致资金严重短缺、人员流失严重、借款逾期较多、诉讼缠身、质押商品难以盘点和函证、司法冻结等相关原因,日常经营受到重大影响,营业规模收缩较多,日常经营比较困难。公司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且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天眼查信息显示,目前一恒贞已被最高法公示为失信公司,涉及众多诉讼,自身风险信息多达条。同时,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黄飞雪也已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一恒贞此前在河南黄金珠宝行业也是龙头企业,如今落得这个下场。目前我们也没什么别的想法,就想求个公正。”黄飞雪称。是否已有“夫妻之实”?黄飞雪等人为求其所认为的公正,与金一文化互诉长达两年。年6月11日金一文化公告称,年6月1日,公司向河南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确认《认购协议》已经解除并确认公司不具有一恒贞的股东资格。年6月13日,一恒贞针对本案向河南高院提起反诉。河南高院于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河南高院判决认定,金一文化与一恒贞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已于年10月27日解除;金一文化不具有一恒贞的股东资格;驳回一恒贞的反诉请求。在双方“订婚”又“悔婚”的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形成“夫妻之实”,成为上述案件最大的争议点。对此,金一文化在回复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函时表示,根据公司公告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与一恒贞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的判决书。河南高院认为,在一恒贞就涉案股票发行未能取得“股份登记函”的情况下,公司享有约定解除权,在本案定向发行的股份未在中国结算办理登记的情况下,不宜直接认定金一具有股东资格。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得的河南省高院对本案的判决书显示,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河南省高院认定事实为,年4月28日,金一文化向一恒贞账户汇款1.5亿元,系股份认购款。年5月2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验资报告》。然而自年4月28日至年8月10日期间,上述认购款从一恒贞的认购账户分多笔转至其另一个银行账户。截至年8月10日,一恒贞公司认购账户余额为.02元,另一账户上余额为2.24万元。申万宏源向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年5月31日,申万宏源作为一恒贞的主办券商,将一恒贞本次发行的相关材送给全国股转公司,并取得《受理通知》。此后,一恒贞出现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年8月9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一恒贞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年8月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中规定,“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恒贞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的一般账户,原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户管理。依据上述规定,年9月2日一恒贞公司与申方宏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划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但一恒贞迟迟未能将募集资金转让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申万宏源项目组推测有可能是一恒贞已将募集资金提前使用,遂请一恒贞提供银行流水,但一恒贞始终未能提供。据判决书显示,金一文化在申诉时主张,一恒贞自始至终未按照约定为金一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函”,导致金一文化无法取得股份登记。因此,金一文化从未以一恒贞股东的身份行使过股东权利,也没有取得股东资格。同时,一恒贞已将金一文化支付的股份认购款全部挪用,严重违反了股转系统的审查规则,导致主办券商无法进行核査并出具专项核査报告,一恒贞已确定无法就本次股票发行通过股转系统的审查并取得“股份登记函”,不可能再为金一文化办理股份登记。金一文化未来不再存在取得股东资格的可能。此外金一文化认为,其他证据也均显示金一文化不是一恒贞公司的股东。国家工商信息中登记的一恒贞公司的“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一恒贞公司年年度报告》、《一恒贞公司年半年度报告》、一恒贞公司在股转系统公告的《公司章程》等,均未将金一文化记录为股东。金一文化从未取得一恒页公司的任何股东权力,无权参加股东大会、參与重大经营方针决策、委派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享受分红。《股份认购协议》已经解除,股份认购款已经退还,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已经终止。不过,对于河南省高院对金一文化不具有一恒贞股东资格的判决,一恒贞方仍存异议。作为本案一恒贞方的代理律师,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保富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金一文化年4月30日之已前一次性缴足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万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万股。这是金一文化入股后一恒贞的总注册资本。一恒贞股票发行验资完毕后,金一文化股东资格法律文件符合股份转让公司需要的文件齐备后于年5月30日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履行备案程序。年10月27日金一文化单方通知一恒贞,要求解除本《股份认购协议》,并退还股份认购款,势必导致一恒贞购买金一文化持有的万股,返还入股资金1.49亿元。金一文化的解除行为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及第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强制性规定,故这部分内容应属无效。公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不得任意抽回股本”中明确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同意金一文化抽回支付全部股金,就会导致一恒贞必须减少注册资本,或者一恒贞自己收购金一文化的股份。因此,无论是双方如何约定都违反公司法禁止性规定,该解除约定无效。他进一步表示,《公司法》解释三第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事实包括,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金一文化依法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出资”并披露,一恒贞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依法披露,双方依法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后金一文化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和程序履行出资义务,认缴全部出资,并通过出资审计,完全符合本解释三规定,金一文化已经享有股权。根据公司法,享有股权只有股东特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可能是隐名股东。双方疑存违规抽屉协议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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