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调研座谈会
6月19日上午,在中广协的直接倡导下,广东省广告协会组织召开“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调研座谈会。来自于媒体、广告企业的代表和行业协会、新华社记者共济一堂,聚焦行业痛点,代表业界发声。各代表以数据讲理,用事实说话,客观全面地企业的困难,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带给企业不必要的沉重负担。一致要求停止向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新华社一则“6月7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为企业减负亿元”,“清理涉企收费,为企业减负成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主题”的新闻,虽然晚了二十年,但却像一阵春风给全国广告业带来了一丝希望。
自年开始,“按经营收入3%征收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一政策已执行了整整二十年。当年,广告业被划定为暴利行业,从此与歌厅等娱乐业为伍二十年。然而,这二十年祖国大地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告业早已成为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要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当年的年轻广告人已变成了中年人,当年的中年广告人已变成了老年人,但这一税赋仍然重压在广告企业的身上。本次调研座谈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她饱含着无数广告人对广告业负重前行的疑虑和担忧,更寄托着广东广告业对国家扶持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和广告业未来发展的翘望与期盼。也是对中国广告协会呼吁“停止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积极响应。
省广股份夏跃副总裁表示,省广股份单是这笔税,每年就要交几千万,占了公司利润相当大的比例。如今市场竞争激烈,广告企业早已经步入了微利时期,利润就几个百分点,仅这笔税收就让我们感觉到压力很大,而且市场竞争力大大被削弱。建议停止缴纳这项税收。
江门市政协常委、广东天浪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泽刚认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反映多年,但是从来没有结果。我作为小微企业代表,感到这个税非常的重。我们算了一笔帐,单是这3%的税收就占了我们利润的30%,有时高达40%多,这是非常不正常,也非常的不合理。广告业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企业税赋过重会转嫁到实体经济当中。应寻求相关途径上报减负提案,以实际行动推动停止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进程。同时建议继续通过政协和人大渠道提议案。
广东省广告协会会员单位代表省广股份、新路广告、新年传媒、白云国际、四方传媒、天浪广告等代表参加了座谈。
各参会企业代表纷纷积极发言,对中广协推动的“停止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提案,表示坚决的支持和拥护。
广东省广告协会李宁秘书长最后表示:1、各企业代表都用数据说明“停止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企业多年的期望与合理要求,我们将把大家的意见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2、广告企业做的就是打造品牌的事,现在“国家品牌战略”的提出和确立,需要广告企业为之做出更多的贡献。广告企业税赋过重,客观上会直接将这些成本转嫁给整个“国家品牌战略”所涉及到的企业和领域,从而最终迫使转嫁给消费者,形成恶性循环,这不利于“国家品牌战略”的实施。3、广告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先天就不具备承受有关税费的抵抗力,征收他们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给他们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犹如杀鸡取卵。况且中小微企业还承担着解决就业人口的重任,处理不好,一但发生金融海啸,最先倒下的就是他们,这将给国家的就业政策带来很大的隐患。4、由于这个政策从制定到今天已经二十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不合理性和不公平性突显出来。广告企业使用广告发票就要多交税,而打着科技公司、营销机构和互联网+、大数据名目的企业却堂而皇之地不用缴这笔税,但是大家干的都是广告的事。由于政策的时效性时差关系,导致了合法化的不公平竞争局面。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广告企业利润率已非常的低,往往就是因为这3个百分点而在竞争中输掉市场的案例频频发生。
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理应受到政策扶持的广告业,却还要无奈地执行不合时宜的规定,无法充分发挥其塑造品牌形象、拉动经济增长、引导民众消费、传播优秀文化的功能和作用。作为行业协会,“反映诉求”,维护企业和行业合法权益和利益,是省广协义不容辞的职责。
本次座谈会广泛征集了来自广告企业和行业的意见和心声,顺应了国家清理涉企收费的大政方针,因势利导,收到了预期的会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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