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平山旅游风光民俗文化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来,陆续收到了全国各地摄影爱好者作品近千余张。年底我县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为全力助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进一步展示“古都中山国圣地西柏坡”魅力,更丰富全面、多元化展现平山旅游发展新貌,特扩大摄影作品征集范围,除继续征集体现全县旅游风光作品外,将作品范围扩大至美丽乡村建设、民俗风情、县域自然风光、特色餐饮、旅游交通、工农业观光旅游等各个领域。
征集主题征集作品要充分反映和展现平山一年四季的优美风景、美丽乡村建设、农家乐、县城风光、特色餐饮、观光采摘园、民俗风情、旅游交通等。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特等奖1名(奖金元)
一等奖3名(奖金元)
二等奖6名(奖金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元)
优秀奖若干名(纪念品)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细则1.参赛对象:本次大赛面对全国征稿,凡是摄影爱好者及专业摄影家等创作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在年1月1日—至今创作,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摄影地点、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3.作品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照片均可,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X,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始资料。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5.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作者原创。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抄袭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6.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7.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
8.所有参赛作品在平山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