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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科技思考:“产业集聚”的含义是什么?主要特征又有什么?总的来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活动的区域性集中抱团发展现象日渐明显,这也使得产业集聚发展的相关研究成为当前学术界研究热点。从现实上看,集聚体现为各行业中企业为实现成本最小和利润最大化而集中性选择在某个区域内进行布局生产的复杂经济现象。
一、制造业产业集聚的概念界定
事实上,这种追求效益最大化的产业集聚现象可以从其形成模式加以阐释。从产业集聚发展形成的模式看,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市场需求催生,由于某个区域范围内首先形成了专业化市场,这个市场可能是要素市场也可能是产品终端需求市场,这都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条件、交易条件和发展条件,促进企业集聚发展,进而逐步形成完整产业链上不同环节、不同类型企业的集聚发展。
另一种是伴随着产业转移,部分大型企业鉴于某种要素成本或接近终端市场的考虑,变更企业区位选择,也会引起同类企业或相关伴生企业的重新区位选择。而从集聚企业的相关关系看,则主要包括,同质产业基于经济规模外部性选择的行业内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其他基于需求对接的行业间企业集聚发展。
但随着“互联网+”为首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产业集聚的概念逐步开始扩展,企业在虚拟信息网络中基于对于知识、信息、市场获取的便利性而形成的电子虚拟集聚,开始逐步成为一种新型集聚形式,该集聚形式有别于传统地理集聚,但又可以外化为传统地理集聚形式。如企业知识互补或者价值互补形成的虚拟集聚并不以地理集聚为必要条件,但如果某地域拥有更有利于实现这种虚拟网络的必要基础,则虚拟性集聚又可以外化为地理性集聚。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产业集聚是指众多功能相同或者能通过产业链、创新链彼此相互融通,具有相似功能的企业基于知识、信息、市场获取的便利性进而追求经营成本的最小化而在地理上临近的一种现象,该地理临近不仅蕴含了企业为获取传统生产要素、市场需求便利性而形成的地理临近,也蕴含了“互联网+”背景下,信息网络发展带来企业虚拟集聚所需的技术以及其他软性条件的便利性而虚化形成的地理临近。
二、制造业产业集聚的特征
尽管在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对产业集聚概念的看法不尽相同,但就产业集聚发展所呈现出的特征而言,认识相对统一,而在“互联网+”为首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产业集聚普遍存在以下几个特征。
(一)地理空间的集中性:产业集聚发展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产业内或产业间诸多企业、机构、服务性组织在某特定地理空间范围内集中性发展。该地理空间区域并不以行政区划为边界,而主要以区域内产业集聚强度的强弱而定。产业集聚区域的出现主要源于地理空间内企业、机构、服务性组织在追求规模经济外部性的过程中,通过竞争或者合作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集聚状态而形成。地理集聚,使得企业组织间相对距离变小,从而有利于彼此快速获取资源、信息、市场,降低有形与无形的生产交易成本。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空间集聚是产业集聚形成的先决条件。从地理空间集聚形成的认识上看,传统的区位理论从成本最小化的角度解释了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地方容易形成产业集聚区。而在后期,为了接近市场,获得最大化利润也逐步成为产业地理空间集聚的重要原因。在“互联网+”为首的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信息、服务的可得性和稳定性也逐步成为产业地理空间集聚的重要因素。
(二)产业集聚的关联性:集聚的关联性是指空间集聚发展的企业和组织间联系并不是零散的、毫无关联的,而是彼此具有一定社会化分工作用的主体。虽然地理区域内,有不同的企业和组织,但是终端产品或者服务始终紧紧围绕着某类特定的产业。事实上,相互集聚的企业往往具有同质性且具有较强的专业化分工特性。
这些企业所在产业可以是围绕区域内核心产业的上下游的产业,这样可以使得不同产业间的产品形成紧密的供需对接,促进上下游产业的共同发展。也可以是同类企业相互集聚进而提升原料、服务、销售市场的话语权,强化规模经济的外部性。还可以是为核心产业或其上下游产业提供辅助的服务型组织机构。
总而言之,空间地理的临近,并不是产业集聚主体间形成紧密关系的必然条件,只有各自主体的专业化分工,才是地理区域内企业、机构、组织之间紧密联系的基础条件。因为,不同主体间较强的专业分工和相互合作,才可以形成独有的产业文化氛围,使得区域内市场交易显得更为顺畅,降低有形和无形的交易成本,形成较强的产业规模效应。
(三)集聚联动的网络性:产业集聚区域内企业、组织、机构往往由社会化分工与合作形成稳定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社会网络,这是区域内产业集聚稳定持续的关键所在。在这个复杂的社会网络结构中,其节点主要包括生产厂商、供应商、代理商、客户、中介机构、服务机构和政府组织、科研机构等。但不管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社会网络,都会由于各自节点的不断互动、交易和合作使得彼此需求信息在网络中流动更为顺畅和精确,一方面更易使得该网络结构中节点形成共同发展的意愿。
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各社会网络节点获取资源、信息的成本。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这种无形社会网络节点的联系频率和精度得到提升,强化了网络节点之间彼此连接的粘性。综上所述,产业集聚体现了集聚主体间较强的互动网络特性,而“互联网+”为首的信息技术应用又强化了这种网络结构主体间的粘性,进而推动整个集聚系统的不断发展。
(四)经济行为的根植性:产业集聚区域内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不仅仅存在于经济层面,还会体现在社会、文化、政治等多个领域。在同一个地理集聚区往往存在同样的经济社会背景以及相同的交易规则,这促进了相关集聚主体的经常性联系与互动,增强了彼此存在的认同感,进而外化为同一个集聚区内相关企业经济行为会有一定的相似性,这就是产业集聚发展所带来的集聚个体经济行为的社会根植性。
(五)集聚效应的创新性:集聚所带来的创新性是指区域内所有集聚主体与劳动力、资本、技术共同产生的整体效应。
一方面产业集聚发展,有利于劳动力、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促进信息、技术等新型生产要素流动,并优化彼此之间配置结构,提升知识共享与技术溢出水平,带动区域与行业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区域内产业集聚发展,可以强化集聚主体的有效交流,使得集聚主体“追赶意识”或“领先意识”更为强烈,进而促进企业不断推动产品和技术创新,营造区域内集聚主体良性竞争互动的格局。此外,科研机构、服务中介机构与产业协同集聚发展,也完善了知识溢出和转移机制,促进区域知识传播和技术共享,进而促进区域整体创新能力提升。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产业集聚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一般通过产业集聚所带来的外部性传递,而不同的外部性则是由集聚的不同方式所形成。即同质企业集聚所带来的外部性与不同类型企业集聚所产生的外部性作用效果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