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迎新契机,东营相

“互联+文化产业”发展迎新契机,东营相

为加快“互联+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互联+文化产业”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互联+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行意见。 《意见》肯定:到年,建设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比较优势明显的“互联+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创意新、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文化企业,推出一批文化新业态和新产品,互联技术运用、创新成果与文化产业深度融会发展,实现文化内容、技术运用、平台终端、创意人材同享融通,构成一体化、多维度的创造源泉、生产方式、营销模式、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互联成为文化产业产品创新和业态创新的重要动力,文化原创能力和研发能力显着增强,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全市“互联+文化产业”发展获得明显成效。《意见》肯定了10项重点任务:实行重点项目带动围绕文化创意(及其衍生品)、数字媒体、动漫游戏、文化电商、文化旅游、展览等重点业态,着力推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等信息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融会创新,加快建设一批构成新的商业模式、具有产业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点项目。广泛征集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立东营市“互联+文化产业”项目库,完善重点项目的征集、推介、培养、实行、跟踪评估与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基金投资备选项目库,支持基金管理公司优先投资发展前景好的项目。推动公共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共建同享,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互联企业合作,整合现有平台资源,推动已有文化公共平台进行数字化、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充分发挥公共平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建设文化东营云平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产品数据库,及时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作品、产品等信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数字化。对接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展开动漫、演艺、非物资文化遗产等领域的版权申请登记,加强版权保护。加强“互联+文化产业”研发平台和孵化器建设,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把公共平台建设纳入重点项目扶持范围,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培养文化企业优先扶持适应“互联+文化产业”融会发展趋势、具有产业链整合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文化企业,支持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增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积极培养一批主业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和发展潜力的中小文化企业,加快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增进产业公道分工和资源优化配置。鼓励文化企业和知名互联企业展开技术、业务、资本等多种情势合作,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把“互联+”文化企业优先列入文化企业培养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组织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和各类人材培训活动。将地方特色文化产品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补贴文化消费的文化产品(服务)范围。积极争取省级文化产业领域专项资金、金融创新引导资金对符合上市培养条件的“互联+”文化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培养会聚文化人材坚持“引智”与“引资”并重,把培养和引进人才作为战略工程,创新引人用人机制,通过多种情势引进或使用高端人材及团队,加强创新型、科技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健全符合“互联+文化产业”特点的人材使用、活动、分配、鼓励和保障体系,打造人材聚集高地。建立东营市“互联+文化产业”人才库,把“互联+文化产业”人材列入“东营文化名家”“东营文化英才”“黄河口文化之星”工程支持重点。支持“互联+”文化企业积极探索以技术、专利、品牌等知识产权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对企业高管和专业技术骨干提供股权、期权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共建特点专业、同享研发平台、合作培养“互联+文化产业”人材。大力引进“互联+文化产业”人材。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互联+文化产业”领域,推动文化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构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支持文化企业依法合规应用互联支付平台、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互联私募股权融资试点平台、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探索新兴融资方式。大力培养融资担保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誉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引导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小微文化企业,构建服务于小微文化企业的多层次融资体系。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专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出资设立东营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重点为“互联+”文化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情势的投资支持。支持创业创新孵化充分发挥互联的创新驱动作用,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展开以文化需求为导向的文化创业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开放式创新等,推动各类文化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同享。推动产学研用合作,逐渐构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文化创新创业体系。探索“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的新型创业孵化模式,在全市建设个文化产业孵化器,优先吸纳“互联+”文化企业、创业创意团队入孵。鼓励有实力的信息技术企业、文化企业向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行等资源,建立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推动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培养文化电商平台积极发展文化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利用互联展开文化产品(服务)信息发布、预订和交易支付。鼓励文化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完善营销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发展O2O(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上交易、线下体验)和C2B(个性化定制)等新型电商模式。支持文化企业加强与知名电商、门户站、搜索引擎等合作,积极拓展经营范围,展开多层次、多样化、多领域的展现交易活动;鼓励文化电子商务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建设上商城,实行品牌化、规模化经营。着力推动“淘宝东营特点馆”建设,指点运营企业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整合文化、旅游产品等特点资源,以“黄河口”品牌整体进行宣扬推介,扩大市场影响力。推动文化商贸企业、个体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设立店,创建具有地域文化特点的上零售品牌。在字画艺术品、特点工艺品、数字出版印刷、广告创意设计及推行等产业集中度高、比较优势明显的领域,培养若干自有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在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增进对外文化贸易支持文化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产业集群对接,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提升国际市场开辟能力。加快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信息平台和海外营销渠道建设,鼓励文化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完善境外营销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拓展境外营销渠道。支持文化企业与境外企业展开战略合作,在境外设立研发设计中心、营销络,展开跨境业务。鼓励文化企业利用齐鲁国际文贸、山东文化品牌上展现交流中心,进行信息发布、资源展现、文化交流等,增强品牌产品国际影响力。加快媒体融会发展加快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会发展,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改造提升内容生产、发行、传播方式,增进报融会、台融会,加快发展站、移动客户端、站、报等新运用新业态,提高媒体“互联+”产业模式创新能力,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构建现代传媒产业体系。积极推动传统媒体转型融会,拓展传统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推动全媒体传播和跨届经营。积极发展电视、互联电视、IPTV等视听新媒体业务,抢占视听新媒体领域制高点。推动“3融会”发展加快广播电视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双向化改造,完善电信基础设施,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大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电视、有线电视宽带服务等融会性业务,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强化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增进信息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双向进入业务许可审批,推动广播电视络宽带接入、增值电信等业务的快速发展。支持山东广电络东营分公司及通讯运营商转型升级,加快“互联+无线WIFI、智慧社区、新媒体、教育、金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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